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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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ftPig
誤點廿六分鐘是有點誇張,但說廿六分鐘十幾億上下我就覺得太扯了
!是哪個大事業可以有這麼大的手筆可不可以說出來聽聽?之前的土
耳其舊幣制嗎?力霸掏空十幾億都還得花上個幾年,廿六分鐘十幾億
會不會太神了點?
高鐵誤點缺失是個事實沒錯,但這本來就應該是消保官管得,無限上
綱到像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就實在是有點無聊。我沒說不該賠償,但
這賠償與否得由消保官來認定。
飛機誤點個幾十分鐘有人會去嚷嚷嗎?之前被航空公司婊了幾個小時
,也只補到下一班,理由是找不到駕駛員來飛,也都沒聽同班飛機的
白人在唉了,飛機誤點次數更頻繁吧?怎麼就沒有見到這麼多大義凜
然的人出來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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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沒幾個人看得懂我在說什麼...
晚點三十分鐘內不退任何費用在高鐵的服務規約裡面有,
這就是一種定型化契約,認為這一條契約不合理,當然就是找消保官或是消保會,
只有嘴砲不會有用,
至於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人對於交通工具這方面,我相信會有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