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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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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新竹-高雄
文章: 2,203
引用:
作者cycpc
文章來源 (http://chinese.engadget.com/2007/01...gement-ruh-roh/)

思科說這件事已經「深入討論」了好一段時間,而且他們相信蘋果最後會同意最後的協議內容。「我們一直很有誠意地和蘋果談使用我們的iPhone商標的事,」思科的Mark Chandler說:「沒錯,他們的那隻手機是還挺炫的,但這名字還是要經過我們同意才能用。」

聽起來思科一直很「努力」的在周旋這件事,不過蘋果應該也傷透了腦筋 -- 明眼人都會覺得iPhone本來就該是他們的商標。蘋果,怎麼辦?

果然一推出就爭議很大,Steve 首先要處理的事這個大問題吧!怎麼跟思科喬


什麼叫明眼人叫做iphone本來就該是他們的商標

人家在十年前就註冊了

乾脆叫apple把iXXXXX都一起註冊起來
舊 2007-01-11, 07:51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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