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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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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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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ooky_mulder
拜託,看不清楚你是不會問嗎?
審請書也是有印刷的啊,總不能說你都不問就要別人知道你有什麼疑問吧?你的疑問請你自己提出,不要別人去猜測你有什麼疑問。
而且這跟 Cable 不 Cable 無關,所有凡是要簽名具有法律效力的東西都是一樣的觀念,就是要把合約內容與注意事項看清楚,有疑問自己提出來,能接受就簽名,不能接受就不要簽名。不要簽了名才在那邊牽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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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合約是總稱
但CABLE的合約是CABLE的合約
你有看過有人拿CABLE的合約到中華申請ADSL嗎?
別搞笑了
沒用過就講一聲
你用你CABLE用很爽與我用中華何干?
我沒有你或上面那位k兄那麼閒
還自己去找上網去找合約書看
一般正常人是不會幹這種事的...
還有什麼是審請書?
這是對岸用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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