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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漾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7
引用:
作者偶要花轟
這是什麼樣的邏輯呢?


注:

這跟邏輯無關

這是現象

一種叫做『江郎才盡』的社會現象...phenomanon

成語,形容詞...

引用一下,新版的觀念...

按不好聽,用注代

沒有這樣作...會讓本文溝通可能性變得很小...

我會跑去插花...忘記本文...

引用:
作者芊漾
篇名:多想再一次抱著你...在你耳邊說我愛你...

序:本文原則上採用獨白體(敘事人稱第一人稱,接受人稱第二人稱),例外時識情況改變。

本文原則上不應該存在,他存在是有一個目的。

但是,原則上,本文是一篇即時性的文學創作,但是不是荒謬文學,
所以讀者與創作者的互動...是不可能存在的。例外是:用『按』的方式...

還有...可不可以拜託不要教我國文,拜託一下耶...^^...我國文聯考總分
70/100,作文14/15...所以...顯然...我的國文是沒問題的...各位讀者大哥,大姐拜託一下厚∼∼^^
     
      
舊 2007-01-05, 03:10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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