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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407
引用:
作者luketeng
被人賺個幾百萬就受不了,那有可能拿兩千萬出來補.這樣就現賠兩千萬了.

公信力算什麼! 想發財的人還是會買,何必要多賠個兩千萬.

乙前總覺得北銀做得不怎麼樣,現在兩相對照之下,還是北銀做得好.

就看財政部怎麼處理了.

最好是加罰一倍,不過我看是很難啦!


希望 不要學 交通部處理ETC一樣 .....

那些標到 經銷權的民眾...現在應該很悶吧
舊 2007-01-05, 02:09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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