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著茂嘉科技
官方網站 上的"訴訟歷程"一路追
其實就可以發現....
這種例子
就是典型的踩在法律最大容忍極限的紅線邊緣 (不犯法就是好公司?!)
把商業競爭/銷售手段置放於一般道德認知層面之上
至於要不要和這種公司打交道,端看消費者的取捨了!!
(其實在某些國家,這種"似是而非"的產品有很大的銷售市場....很多想賺一票就跑的蟑螂商品也是看準此點!)
來看一下公交會裁定茂嘉"無違法"的內容
連結
四、有關茂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檢舉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及第24 條規定案。
決議:照案通過,即被檢舉人系爭行為,依現有事證,尚難認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為避免爾後觸法或影響交易秩序,特予警示茂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相關產 品之開發及行銷上,避免有抄襲他人商品外觀,榨取他人努力成果而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