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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26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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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250
小弟也認為這應該算是傷害
我記得本來刑法很扯
只要用異物深入對方生殖器或肛門就算性侵
不過後來被醫師團體嚴重反對所以有修正
不過目前仍然沒啥考慮到犯意
祇是解套醫師方面的問題而已...
     
      
舊 2006-12-31, 06:53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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