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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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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先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雨港
文章: 52
引用:
作者版兄
所以我認為40樓的網友講的不無道理
消費者要會自己判斷合理的價位所落在的區間
差太多當然要殺價或者換別家
殺價的同時也要留一點利潤給人家賺 久了自然會給熟客比較好的價錢


殺價的同時也要留一點利潤給人家賺
是阿,人家開店總要掙點錢過日子,對吧?
不過黑心店家卻不會這樣子想...
就如同桃園nova之黑了我朋友的--強盟 這篇文一樣,來的是外行
那先"敲"下去在講,凡正外行人也不懂
毫無職業道德可言....
又或者開店本來就是要賺外行人的錢??
舊 2006-12-31, 05:41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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