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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157
引用:
作者I AM JIN
嗯,所以有能力借錢給人,可能就要冒著被人欠錢不還的風險。

所以,願意借錢給人救急的人,考量到現實問題,是否有可能會有所猶豫,而使社會更趨向冷漠?

因為不知法律,而有法律豁免權的話,是否會造成社會更加混亂?

本來就是如此, 借錢的人當然要仔細衡量對方的能力, 是否能嘗還, 自己承擔後果, 否則就變成現在現金卡造成的問題

要人民遵守法律前, 當然要人民先知道法律再說, 否則定了一些沒人懂得法律, 卻要人民負起守法責任, 這不就變成不教之過了?
 
舊 2006-12-29, 10:20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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