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蘋果-撞死違規行人 判無罪 檢上訴-
【丁牧群╱台北報導】三十歲女子游琇如去年六月開車在台北市羅斯福路上,因視線被左側一輛計程車擋住,沒看見違規穿越馬路的婦人蘇康秀敏從左邊冒出來,而將她撞死,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將游女起訴,但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游女視線被擋住,看不到違規穿越馬路的蘇婦,前天判游女無罪。
事發後患憂鬱症
游女的律師陳志偉昨說:「游女在事發後得了憂鬱症,雖然她獲知一審判無罪,但病情沒好轉,因為畢竟撞死一條人命。」
依據判決,游女當時從和平東路左轉羅斯福路,而蘇婦正從距離斑馬線十公尺的安全島穿越羅斯福路,游女左側的計程車司機看見蘇婦而減速,於是蘇婦繼續過馬路,但游女沒看見蘇婦而未減速,將蘇婦撞成顱內出血急救無效死亡。
法官雖判游女無罪,但
檢方質疑游女發現左側計程車減速,應該警覺有狀況卻沒減速,仍有過失,因此將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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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檢方的檢察官,一定是神人
很難想像,看到減速就煞車的交通會亂成什麼樣子
天曉得計程車是不是在找客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