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情況與我所想的不謀而合..若樓主從頭到尾所言都屬實的話...
要上法院勞民傷財又豈止你一個..對方也得要與你付出相同的代價...
且我也不認為對方會告你..感覺故意要恐嚇你的成份居多...
目的就是要你公開道歉..讓他們的生意可以變好...
若真的要告你甚至於還要花錢請律師..光是幾堂律師費用算下來..就可以買好幾台你在那店家買的Hp L1940了..這要由你們雙方自己去斷定...
但我極不認同一間所謂的黑店可以在被恐嚇條件之下硬被說成是好店..一般明眼的消費者也不可能會接受更不認同...
我不認為樓主你站不住腳..但我也不認為對方會站不住腳(重點是對方的確"有履行責任義務"負責將你的機子修好並送回去給你的承諾)這要經由審理的法官來斷定做最後的裁決...
樓主的發言只是將事實全部陳述出來..也公開認為那家店就是"黑店"..如此可以避免讓其它人也受害..就算要打官司你也未必會輸..
但樓主黑店的言論..如同我前言所描述..這要看法官認定所在的範圍..所以你也有可能會吃敗訴且成被告的可能..這場官司你也未必會穩贏...
通常這種事..去法院第一次開庭..法官通常會先問雙方是否願意和解..若有一方不願和解官司就會繼續一直訴訟下去...
原先那店家的處理的方式也非妥當..仍有瑕疵存在..真要告你對他也未必百分百有利...
至此我倒是有種感覺..似乎樓主很明顯害怕會成為被告才不得已在這此發文要公開道歉..且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被迫發此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