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敘述一下事情
一對男女本來是情投意合, 也論及婚嫁
後來某種原因,男方讓女方懷孕了
後來也不知道是先懷孕,還是先訂婚?!
貓沒問那麼多 @@ 兩個都認識..不好意思問.
在結婚前發生了一件, 雙方家長因為認知的不同,
發生了許多爭吵,最後造成了這段婚姻無疾而終.
現在來說,兩個人結婚已經不可能了.
後來女孩子也把孩子生下來,小孩也一歲多了
男孩多次想探望自己的孩子, 始終被拒絕
雙方有進行訂婚,女方也有收過男方的聘金
後來女方想退訂金,男方拒收.
目前的階段是,男的想看孩子,女方堅持不肯.
貓是認為,男方娶不了女方, 何苦去探視孩子來造成未來小孩的困擾.
現在貓想問的是
1. 如果男方想透過法律途徑取得探視權是可行的嗎?!
2. 貓記得訂婚並非沒有有法律上的效力吧?! 因此兩人應該沒有婚姻關係吧?!
3. 如果女方拒絕男方探視,也拒絕男方資助,是否可以用法律來斷絕男方對小孩的探視權以及其他權力或義務?!
4. 如3. 所述, 未來一但男方發大財中頭彩,女方可否替小孩爭取費用
5. 如前所述, 男方未來結婚生子, 一旦離世, 婚生子與非婚生子是否具備同樣的繼承權
6. 如果男方打官司爭取監護權的可能性高嗎
先謝謝 熱心回答的眾網友喔

感恩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