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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lucses
你要從土地收稅可以ㄚ 乾脆跟對岸一樣 七十年後收歸國有
這樣富人就必須負擔更高的稅額跟費用 國家也可以用這種資金來回饋國民如何?

你可能很不了解一些東西
對岸一開國就說明了
土地這種資源是屬於全國國民所有
它不可被取代,而且也不可被生產(當然土地也不是誰製造出來的),人人都有需要
不能被私人所壟斷
個人只能擁有土地的使用權
99年(還是90年?)後國家就要收回去
你用了大家的資源,用得愈多回饋給社會愈多,有何不對?
佔著茅坑不拉屎,別人要拉屎還要收錢,這才不對!
老實說,這是一種相當先進的觀念
從古至今,從中到外
多少 "富者田連仟佰,貧者無立錐之地" 的例子放在我們前面
只要了解到土地這種屬於整個國家的資源是不能被私人佔有、壟斷的
就可以從根本解決這問題

當然,對那些已經佔有、壟斷土地資源的人
這是最大的不利
舊 2006-12-25, 10:46 AM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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