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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引用:
作者siegemode
和仇富心態沒有關係喔
台灣的租屋費用是可以當所得稅的扣除額的
只可惜政府並沒有利用這個方式來擴大辦理
譬如所有的房屋租賃都應該透過銀行轉帳機制控制金流來抽稅

就算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將來也是變成政府的稅收,而不是資本擁有者可以花費的費用

低利房屋貸款只是政府補貼利息給建商和地主,雖然購屋者也有受益
但實質上是拿所得稅來回來貼補所有人,稅基依然沒有改善
土地增值稅永遠減半的道理也是相同,國家少收一點,而讓買方賣方都有一點好處
但並沒有往社會安全的方向規劃,中產階級還是被壓榨的族群

另外當然要有配套措施以及累進稅率
有第二間第三間房子可供租賃的人,稅率並沒有拉高
可憐兮兮一輩子賺了第一間房子,也和有錢人一樣繳交相同的房屋稅率
這才是需要改革的地方
譬如設定一個人名下只有一間房子可以享受低廉的房屋稅,第二間以後就要五倍十倍
名下有第二間房子可...


問題來了!
A繼承家人房屋
B幫家人買屋
C買屋投資

三者收的稅有何不同?

基本上你這種說法就是希望有房子的人多繳稅?
租稅公平原則不是這樣玩的!

那如果你在鄉下有房子 房價不多 幾十萬
然後你再台北買房子 三百萬
你要繳五十趴的稅?
所以你把鄉下的房子出租 你就得繳更高的稅?
你的邏輯跟大陸貓眼看人論壇的人差不多

能買三四間房屋的人絕對不會被嚇走 我也說羊毛出在羊身上
那如果是自己省吃儉用購屋的人呢?他難道就不可以住一間出租一間?
看不得人家比較好過?

市場有他的規則 並不能拿"全民"這種大義就可以隨便改動!

對有錢人徵收較高的稅額我覺得是必要的 但是你這種從土地房屋來收稅的角度
只會讓有錢人鑽更高深的漏洞 然後讓想踏入有錢人的入門者卻步!

既然你也知道租屋費用可以當扣除額處理 那你認為還該怎麼做呢?
你說透過金融轉帳來控管
那我可以說房租漲多少趴 是因為要繳稅 你認為如何?
不租拉倒,我找可以給我現金然後不申報的!
你認為呢?
如果真的要這樣搞 先死的是誰? 房東? 還是房客?

低利貸款是政府補貼地主與建商?
那請教一下 是誰在租屋?誰在負擔原始建設成本?
是誰收取了起始資金的資金代價?
是誰收取了稅額?
土增稅減半的實質效應是什麼 你可以問一下身旁有沒有作房地業務的
問問看之前之後的差異!

你要從土地收稅可以ㄚ 乾脆跟對岸一樣 七十年後收歸國有
這樣富人就必須負擔更高的稅額跟費用 國家也可以用這種資金來回饋國民如何?

冒昧的問一下 您本身有房子嗎?
舊 2006-12-25, 01:56 AM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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