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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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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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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1033258
我也來道歉好了
為以下道歉
1.車不能定速騎,因為會有人質疑速度不準
2.遇到違規,請自認倒楣,會發生事故,2邊都有錯
3.十次車禍九次快,請大家保持50∼40km速度
若發生事故,那就太快了
4.當社會風氣或觀念有所偏差時,無力去改變
那就只有跟著一起偏差,才會降低被攻擊的機會
 騙人的
法律這樣規定,別在這樣論事了好不好
什麼快才會出事,前些日子酒駕逆向上高速公路發生事故
你要怪哪些守法的人速度太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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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針對您50cc撞擊論點作討論
今天樓主的車種是125的吧?
125前叉的強度會跟50cc的一樣嗎?
至少重量、大小都不一樣吧?
如果你40造成那樣的損壞
換成樓主的情況是不是需要更大的撞擊力道才能造成那樣的損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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