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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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素未平生如有冒犯之處還請見諒。
我是不長眼的受害者,xx月xx日在露天拍賣賣出兩部日劇,1x月xx日晚上警察及基本國際法務人員到我家來,我同意讓他們進來,看過大概情況之後,要求我到xx分局做筆錄,當晚xx:00左右做完筆錄,那個法務遞名片給我,要我跟他聯絡。1x月xx日晚上約6:00法務人員打電話來要約我xx月xx日晚上談和解,並說如果先和解的話到檢察官那裡幾乎百分之百會緩起訴,就不用上法院,請教大大這個說法確實嗎?還有一些問題想請教您,可否留個聯絡電話?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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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版面回 一下.順便讓大家有個經驗
一.像這種一搭一唱是絕對要拒絕它們進門<沒搜索票>
尤其是夜間
<超過日落時間除非重大刑案否則連搜索票都很難申請.尤其消費者不同於商家.連白天搜索票都很難申請出來.>
二.馬上打110報案.讓警方留下紀錄.並派出真正的執班警員<2人一組>前來<仍拒絕進入>
三.110人員到來以後.具理力爭.當場質疑員警及蟑螂的合法性<警員沒分辨正版盜版能力.有無告訴權>
要求其以法院正式程序傳訊.<一般員警都要經過分局以上刑事警察才能上報法院>
四.現行犯被抓.夜間偵訊都可拒絕.更不用配合到警局做筆錄
以此次網友已同意進入搜索
到底有沒有被抓盜版
筆錄內容為何都不清楚
所以很難去分希
但以該法務所說先和解會判緩起訴的誘導來研判
應該就是盜版或燒錄片被抓
我的意見是
如果是大戶就爽快付錢.再拼回來
如果是失足者
可以見招拆招.喊低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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