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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fan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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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
書的結局是,男主角把香水全部灑在自己身上。
然後在場的人,包括游民、妓女、小偷、殺人犯...等 。
把他吃掉了。

書上說:
但是,一具像那樣的人體不是那麼容易處理掉,沒那麼簡單
就解體,四馬分屍都不容易做到,立刻只見匕首砍宰、截斷,
斧頭和刀子撬開關節,敲碎斷裂的骨頭時還滋滋作響,一會兒
, 天使就被分成30塊,每人抓住一塊,充滿貪慾地退到一旁吞食
。半個小時後,讓--芭蒂斯.葛奴乙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最後書上說:
這群偷吃人肉的人,吃完後聚在營火旁,沒有人出聲說話,每個人
都打一點嗝,吐一點骨頭,偷偷的舔舌頭,用腳把藍衣服剩下的碎
片踢進火裡,都有點不好意思,誰也不敢看誰。
他們每一個人,男男女女,多少都幹過謀殺或什麼的下流罪行,也
因此多少受過良心譴責,而吃人?一輩子都沒想過自己會做出這
麼可怕的事情。他們很吃驚,居然還這麼容易就做到了,而除了
這種尷尬以外,居然一點都不覺得良心不安,相反呢 他們的胃
是有點重,心卻完全輕快,他們陰險的心靈中突然有輕快的脈動
,臉上浮現處女般雅致的幸福光輝, 怕抬眼互視 ,可是,後來還是
壯起膽,先是偷偷地,然後是率性直視,他們忍不住微笑,自豪極了
,有生以來第一次, 因為愛 ,他們做了某件事。
舊 2006-12-21, 01:41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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