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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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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小建
不太認同!

好比詐騙, 因為不用心抓詐騙&懲罰!反而來限制民眾轉帳金額...
交通事故應該是針對酒醉駕車給予更嚴重的懲罰&改成蓄意殺人罪判刑!
而不認同反過來要求守法的機車騎士得拋棄瓜皮帽...

唉...

受害民眾有權開輪型裝甲車上路 , 將酒駕違規者直接用二十公厘機砲連發 , 當場連人帶車一起在事發現場就地銷毀 .
舊 2006-12-18, 09:45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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