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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小弟的爸媽要北上喝喜酒,行經二高時遭到後方企圖超車擦撞後失去控制(當時行駛中線,肇事車尾隨在後距離相當接近),然後追撞到內側車道的車輛,內側車道那輛車又去擦撞到另一部車,然後我爸媽的車最後撞上外側水泥護欄,車頭全毀,我媽骨折住院,老爸輕傷,但是肇事車輛逃逸,那麼小弟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責任的歸屬:
1.若是肇事者後來沒能抓到的話另二台車的損失得由我方來負擔嗎?(另二車無人受傷)
2.另外二台的車主要求拖車的費用得由我方負擔,我爸那時候可能是因為我媽送醫心急的關 係,竟然也就答應了,請問這樣合理嗎?
3.還有我覺得國道警察給我的感覺好像因為覺得不嚴重而不是很積極的樣子,請問有什麼辦法讓他們積極一點嗎?
另外如有看到案發經過的大大如果願意幫忙也請PM給小弟,感激不盡
案發地點:國道三號北上168.3K(剛過與國道四號的系統交流道不遠)
案發時間:2006/12/17 早上約8點50
車輛:小弟父母是黑色CAMRY 2.0,內側車:紅色MAZDA ,內側車後來追撞車:藍色(抱歉小弟沒問清楚車型),肇事車因為當時無人看清楚車型及車號,僅知道車色是白色(可能是休旅車,不是很確定)
謝謝各位大大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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