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opwi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小建
不太認同!

好比詐騙, 因為不用心抓詐騙&懲罰!反而來限制民眾轉帳金額...
交通事故應該是針對酒醉駕車給予更嚴重的懲罰&改成蓄意殺人罪判刑!
而不認同反過來要求守法的機車騎士得拋棄瓜皮帽...

唉...


唉....這也是沒辦法的阿~
話說有句俗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我們不可存有害人的心,相對的也要防範一下
因為總是會有白目去明知故犯
為此我們要把發生事情時的傷害減到最低

話說我們的酒駕應該直接改成3次就死刑算了
不然每次喝酒完就開車
明知道這樣很危險還是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自以為駕車技術很好
倒不如直接讓他在人間消失比較快

做出傷害他人生命事情的人是沒有資格生存在這是上的
因為同樣是一條命,守著規矩卻無緣無故被撞死,就這樣什麼都沒了
這不是很冤嗎??
 
舊 2006-12-17, 12:59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opwi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