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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飛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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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飛俠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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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滿六年才會有,打滿三年是取得和原球隊談薪資仲裁的權利,一般球員第一次取得高薪是在這個時候,再打三年後成為free agent,有好成績以後就可以坐在家裡等有興趣的各隊來開價了。

所以有的球隊對於看好的球員會在他取得自由球員前一年提前換約,就是怕等他取得資格後別隊來搶,把球員價碼拱到球隊無法承受的高價,所以趁著還對那名球員有絕對權利時先主動開一個很有誠意的價錢,如果球員覺得在原來待的球隊和大家相處愉快,不想費神挑選新的落腳之處,球隊開的價碼也在可接受範圍,就直接接受新約,大家省事、賓主盡歡(記得Jeter好像就是這種模式留在洋基的)。

所以我想您原來應該是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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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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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舊 2006-12-14, 02:32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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