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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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WPW
不知道是太聰明還是太笨
做這種軟體還這麼高調告訴大家是我做的
想不抓都不行
像SHARE一開始就匿名反而一直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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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覺得這和笨不笨沒什麼關係......
單純的只是一個認定問題, 金子勇在2ch上叫做47氏, 我從0.7版開始用, 順便看他改良和開發理念, 各方面都只有技術上的討論, 而沒有以著作權侵害為目標, 今天日本法院這樣的判定, 只能說失望, 以後新技術大家都只會暗著來, 就像share一樣。
只能說, 他太高估日本法院對著作權認定的寬度了。
p2p的殺手級應用, 絕對不會只是單單的檔案分享, 技術沒法公開, 那永遠就只是在這樣程度而已。
另外, 就我的觀點, 我不覺得share的作者和47氏沒有關係, 只是今天日本檢調沒抓到而已, 笨的是誰還不知道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