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這類的例子了.
我是覺得:
"因為 100 個用你菜刀的人, 99個都是拿去殺人, 只有一個拿去切菜, 而你繼續製作菜刀供人使用, 因此要判你刑罰"
似乎有點太過火了 ?
難道不是應該先立法把菜刀當作管制品, 然後要求買菜刀的人要去申請執照, 然後才有資格買菜刀 ? (不過在軟體界這個方式很難做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3/51/7z9c.html
設計P2P軟體 日本男子遭判徒刑
更新日期:2006/12/13 22:10
提醒經常下載檔案的人特別注意, 所謂的「點對點」或是「P-to-P」檔案交換技術,經常被用來非法下載軟體和影音檔案,而日本一名男子,因為設計可用於P-to-P的軟體,13號被京都地方法院,以協助犯罪的名義,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併科150萬日圓罰金。這也是第一個因為設計軟體,而被判違反著作權法的案例。
日本經都地方法院13號裁決,檔案交換軟體『winny』的研發人金子勇,因違反著作權法,被判處150萬日幣,相當於42萬新台幣罰款。金子勇曾在東京大學擔任研究助理,他所撰寫這套軟體,在日本是最受歡迎的點對點檔案分享程式,也是許多網路族非法下載檔案的工具。另外,也有駭客利用Winny程式到處散播病毒,更釀成日本防衛廳跟自衛隊的資料外洩風波。日本媒體引述審判長的話說,嫌犯知道著作權擁有者的權益受到侵害,仍舊持續提供Winny軟體,應該受到懲罰。不過,嫌犯並沒有藉此獲得經濟上的利益,也沒有明顯的犯法意圖,因此只判他1年有期徒刑,併科150萬日圓罰款。這也是第一宗,因為設計軟體,被認定違反著作權法的案例。
另一方面,美國名校,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電腦資料庫,傳出遭網路駭客入侵,目前得知大約已有80萬筆個人資料外流,洛杉磯時報指出,可能是歷來最嚴重的校園資料外洩事件。資料庫當中包括在校學生跟畢業校友姓名,社會安全號碼,生日住址等個人資料,學生身分可能有遭人盜用之虞。校方表示,11月21號發現駭客入侵後,立即展開調查,目前沒有傳出任何身分盜用事件,聯邦調查局FBI也在深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