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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ra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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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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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5
引用:
作者mondeo30
不對喔,合法化後,娼妓要納入勞基法管理喔,
不再有收多少隨妳意的情形發生喔,
娼妓合法化後,生財工具一天可能要
運轉10次以上才有基本所得(其他要給經紀人,或附屬公司),
年底還得繳稅,真正是“做到流汗,嫌到流涎”

比起不合法的現在,你認為娼妓是想合法還是不想合法呢?


但是往好的方面想
至少在性病防治上面
政府就有辦法介入了

不過還是別亂搞比較好
免得中愛滋就爽歪歪了
     
      
舊 2006-12-12, 03:4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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