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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也是要有特權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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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我覺得這串討論裡面
很多根本沒把實際狀況弄懂
不過胃了杜絕後患
我建議某些人簽張器官捐贈卡
病例好放棄搶救與急救等權利的遺囑並隨身攜帶
再來說那些不倫不類的話比較恰當
2006-12-09, 01:40 AM #
65
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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