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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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suchiehhao
我的父親是心肌梗塞過世
發作之前完全無異狀
到院前已經無心跳
醫生直接宣佈不搶救
我媽哀求醫生拼拼看
醫生打了6劑強心 加上電擊
急救半小時就放棄了
我在台北直接攔小黃回彰化 也趕不上
胡市長的夫人 動用十二個醫生輪流急救 輸血一萬cc
CPR快兩小時(常理來說半小時就放棄了)
終於是得到好結果
我只能說 沒有差別待遇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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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不一樣
DOA(Death On Arrival)本來就不需要急救太久
尤其是到院前已經停止心跳很久的病人
其實急救超過30分鐘都是在演戲給家屬看
回來的機會幾乎是沒有
胡夫人的情況是創傷
她到院的時候應該是hypovolemic shock
這種情況救回來的機會很大
所以積極搶救的意義上比DOA高上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