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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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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8
這個會吵起來的問題點

1.買方認為自己付了二次運費
一個是寄,一個是退

2.貨品為良好,賣方並無疏失
買方未注意是否支援,則有疏失


3.買方沒有確認自己的主機板是否支援
就買回 ,發現不支援後,
要求非職業的賣方負擔
因自己疏失造成的運費損失
賣方拒絕


如果事情是這樣的話
於情於理於法
賣方都站得住腳

賣方是不用去負擔
因買方個人的疏失
所造成的額外運費損失

於情於理

在一般去大賣場
買了一件不合用的東西
但物品為良好

拿去賣場退換貨時
大賣場也沒義務
要負擔你的車馬費

於法 賣方非職業賣家
只要問題不在賣方的貨品
賣方是不用去負擔
買方自己錯誤所造成的損失
舊 2006-12-08, 05:08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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