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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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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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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ak
如果他有付錢,那應該就不算特權吧?
舉個例子...
如果一家院所某機器只有一臺,而等著要用的病患卻有好幾個。
通常醫院會讓最急需的病患使用,其他人則使用替代方案。
這些病患哪個不需要付錢?

假設這臺機器的費用所有人都付得起...
按照危急性排名不是第一順位,卻可以優先使用算不算"特權"?

所以不是看有沒有付錢,而是看需求者的迫切程度。
除非費用高昂到不是"一般人"支付得起...
但那也是需求者"選擇"放棄,而不是院方沒有為其保留權利。
舊 2006-12-07, 05:56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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