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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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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602
其實我有2個選項
選1.打到他媽都認不得. 這樣樓主抓去關一關也好. 暴力犯罪實在判太輕了. 倒是別人告你民事, 哪怕他只是3小腫起來.沒有3.5萬民事大概不會合解. 關一關加賠一賠,也許樓主就學乖了
選5. 做個有人緣的好同事
PS:我希望樓主選1, 能教訓那種爛人,又可以把有暴力頃向的人抓去關. 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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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6-12-07, 11:56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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