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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47
一再發回 判決書為被害人嗆聲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市報導】

涉及十多起強盜性侵害案的郭全寶,高院七度被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都發回更審,更七審還要求雙方對質,被害人及家屬不堪一再受傷害,聲淚俱下抗議;台南高分院昨天再判他死刑,並把家屬的心聲寫在判決書上,希望最高法院法官了解被害人的痛苦及無奈,能早日定讞。

法官在判決書引述被害人及家屬的心聲:「為何拖這麼久,法院還不結案,案發之後我受到很大創傷,晚上都不敢睡覺……請求法院不要再傳我。」「我們這幾年受到的身心煎熬是外人無法想像,我們做父母的很心痛,唯一的希望,是趕快結案;像被告這種人渣不能留在世界上,不能再傷害無辜的人……。」

郭全寶(四十三歲)被控八十三年間起在台南市安南區、台南縣西港鄉、佳里鎮等地,趁夜間持刀侵入民宅,性侵女子並強盜財物,其中被害人以女童、少女居多,也有警察的妻子。

警方經由DNA比對,確認郭全寶犯案,一審至更六審共八次判處郭死刑;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之前的審判未讓被害人與郭全寶對質,進行交互詰問,發回更審。

台南高分院更七審於是通知被害人出庭,被害人及家屬出庭時,對法官的傳喚很不滿,認為每一次出庭都再次勾起他們心中的痛,要求法官趕快結案,不要再傳她們了。

其中有被害人已經嫁為人婦,收到傳票後,因夫家人起疑,讓她們很害怕,深恐過去遭性侵害一事曝光,會再度受傷害。

更七審法官面對被害人及家屬的責難相當無奈,因為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理由,就是之前未讓被害人與郭全寶當面詰問,他們只好照辦。昨天更七審仍判郭全寶死刑,法官還在判決書上罕見的寫出被害人心聲,要讓最高法院法官參考。

【2006/12/07 聯合報】@ http://udn.com/
舊 2006-12-07, 06:49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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