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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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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他人人權的人,沒有享受人權的權利
沐猴而冠的模仿是沒用的,還是想想如何做才能對社會有利吧
想要廢除死刑,就根本上來說,先要保證犯人能夠改過自新,出獄之後能夠不再犯。再來就是能提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代價,去買東西都要付錢了,做錯事怎能不付代價呢?敢砍人就要有被人砍的覺悟。對於犯人因為不執行死刑所造成社會成本的增加(受刑期間的管理費,伙食費,清潔費...)要由犯人自己吸收,沒錢看是要由監獄安排工作(細節不討論,能做啥就做啥),還是由人權團體出錢先墊,等出獄後再還。
就現實來說,第一項幾乎不可能達成,更何況後面的,不過小弟倒是挺贊成犯人自食其力,不要當社會的米蟲。
死刑的本意就是要嚇阻人不要做壞事,當有人真的做下去了,就應該殺雞儆猴,不要讓死刑嚇阻的作用變成白紙,當大家都不會做壞事了,或者有比死刑有更能嚇阻人的方案出現,再來考慮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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