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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服務及技術支援之條款條件(以下簡稱「本約定之條款條件」) (僅適用於台灣地區客戶)
http://www1.ap.dell.com/content/top...c=tw&l=zh&s=gen
7. 產品的接納
7.1 除客戶於產品交付日向Dell為相反之通知,並於二日內以書面確認之情形外,應視為客戶已受領該產品,且該產品之品質良好且符合契約約定。Dell應客戶請求進行調查之期間,客戶無權扣留任何或全部產品之價款。
7.2 依據本條款條件直接向Dell購買新Dell品牌產品之直接用戶,得自發票日起十四日 內,依據發票開立日當地有效之「完全滿意政策」,退還產品並請求更換、返還價金、或將產品價金轉換為債權。退還之產品由Dell受領時,應具有等同於新產品或Dell交付時之狀態(包括符合發票所載之規格)。所有使用手冊、磁碟片、光碟、電源線及其他與產品包含之物件,均應與產品一併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