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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 此乃千古不變的道理 . 不然執行連坐法也行 : 一個殺人的死刑犯要十個人權團體成員簽名作保才行 , 要是這被釋放的殺人犯又幹了啥傷天害理之事 ..... 那就把這殺人犯和為他做保的人權團體成員一併處理掉 .

這樣有條件的釋放死刑犯 ..... 多做幾次人權團體就自然閉嘴了 !
舊 2006-12-05, 12:59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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