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中華電信何時才能認清事實.....
瀏覽單個文章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引用:
作者
a843433
snipped....
試問,有誰家 ISP 企業願意花錢當冤大頭?
snipped....
以我國目前為止的法令而言,只有第一類業者(i.e.固網之類業者)可以自建實體電路(i.e. trunk/last mile之類),ISP等第二類業者是沒有辦法自建實體電路的(而且"純"ISP恐怕也很難負擔得起實體電路的建置/維運費用的
),還是說您指的ISP其實就是那幾家民營業者自動down grade成第二類業者了
....
2006-12-04, 06:17 PM #
38
cmwa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mwang
查詢cmwa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mwa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