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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4eji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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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1
引用:
作者tdnj
1.你是否為職業賣家?
2.新品還二手品?

這些攸關你是否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消保法規定賣家必須負擔郵購這種非實體店鋪交易之回收手續費,不得讓買家負擔,
當然這些前提上你是職業賣家、賣的東西又是新品,
如果你是二手品賣家、非職業性,爾一賣東西而已,那就不需要,你站的住腳。


我不是職業賣家,且為我個人使用後一段時間不用而賣出,算2手品吧!
所以若我是二手品賣家且不是職業賣家,故我可以不理會買家的訴求囉!

我賣東西在拍賣的關於我有著名不退運費,但在拍賣產品中並沒提及請看關於我,所以買家有下列回覆...

另外,以下節錄買家給我的E-mail
~~~~~~~~~~~~~~~~~~~~~~~~~~~~~~~~~~~~~~~~

這是我寄給買家的資訊:
X先生 你好
我事先就已經在"關於我"說明仔細了,你看怎麼辦就怎麼辦吧,等收到卡後我會寄回你金額(不含運費),公道自在人心。不多說...爭個面紅耳赤沒必要。

以下為買家寄給我的資訊:
喔~我很高興你不退運費喔 。
雖然我應該沒機會見到,不過我很期待你這樣的態度對你人生帶來的影響呢。

另外你又再一次的證明了你對網路拍賣沒有概念。
這是你的拍賣網址。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10060917700850
以下是我從y拍抓的,其中兩個是我標過的。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26569265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u=vickypang1976
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44667?u=max88dj

你有沒有注意到他們都有寫請看"關於我"

你捫心自問,賣場沒寫要看"關於我"的話你會看嗎?
同理,你註冊過論壇嗎?"我同意"會擺在別人很難注意到的地方嗎?
不會,每個論壇的"我同意"都是在註冊的時候逼你點,點了才能完成註冊。
所謂的"契約"是這樣的,而不是像你那樣搞。
如果看到這你還不了解自己的做法有多不完備的話我也會很高興喔。
看來消保法是專門為你這樣以為自己寫了就算的人設的呢。
公道自在人心阿,這句話說得真好。
毫無疑問,我會給你負評,你亦可以給我負評,不過我會把我們的信件往來做成一個pdf檔。
讓大家看看公道在那邊。(當然會消去個人資料)
不含運費就不含運費囉,我很樂意用一百多塊的代價看一個人的無知,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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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前述E-mail又說
消保法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 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 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賣家就是要我退錢含運費,不然要找消保官什麼什麼的....
但我強調我的產品一切正常(只是他主板相衝),且也願意退他錢(不含運費,因運費不是入我口袋),所以才會希望各位給我意見,讓我知道面對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麻煩大家給我意見囉!!謝謝
舊 2006-12-04, 10:27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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