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xx145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0
引用:
作者pingua
意思是沒辦法打官司要他以海外的資產負擔?還是你們放棄,否則監護權給你,但孩子我養就沒辦法要求教育費用之類的?


其實,有問過,但他當時真地沒什麼資產
律師是說,打官司反而拿不到什麼,徒增律師費的支出而已
但他也說,孩子的教育費,可等到他回台置產時,再要求他支出
不過,他早拿到菲律賓護照,我想他是不打算回來了
舊 2006-12-03, 01:45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x14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