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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45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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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我姐的先生,他可是個宅男,電腦和英文是一級棒,這全靠他自修而來
後來他退伍(職業軍人)之後,很快就被挖角到外商去了
我爸當時覺得這男的不可靠(我是看不出來)
極力反對她們的婚事,我姐愛到昏了頭,就來個先有後婚

離婚當時,他在台灣的資產,是負債地
孩子的監護權,他只要男的,不要女兒
我爸知道後,就說,我們兩個都要,監護權也不跟你爭,孩子還是跟你姓
你覺得如何??
對方,本想用這,當做拒付贍養費的條件
目的達到了,當然無話可說

可惜呀....這兩個孩子,真地很乖巧
舊 2006-12-03, 12:59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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