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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45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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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個外�,大姐在2000年時離了婚
她先生當時在菲律賓,是高階主管,配有宿舍和外傭
他沒付任何贍養費,對我大姐及其子女的生活也不聞不問
一個三十幾歲的女子,沒有一技之長和工作經驗
又有兩個小孩,男的小六,女的小四

那段時間,我姐還背了房貨,因為她做先生的保人
離開台灣後,他不願付任何貸款,銀行就找上門來
我陪她跟銀行談了談,把房子賣了,還差85萬,就分十年期攤還
對方瞭解我姐的狀況,深感同情,也給了她相當低的利率(2.8不到)
當然那也是她名下有棟值千萬的房子(沒有貸款),才有這樣的條件
那房子是我爸知道對方的無情,買給她安身立命的

家裡人多,小孩放學都會先到家裡吃飯做功課
我大姐則在做圖書行銷,常常忙到很晚
就這麼苦熬著,小孩總算爭氣,沒補習都上了不錯的高中
明年大兒子也要畢業了

我在想,若非娘家有點錢,肯給她支援
當婚姻受創,住家又不保時,帶著兩個小孩的她,要怎麼撐過來

事主,最後留下她的小孩,沒帶她走
我想她一定一定很不捨,一定很不捨....
舊 2006-12-03, 12:37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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