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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醉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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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onehendge
女方自己處理吧!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成人了
連這種事都沒辦法處理嗎?都什麼時代了?有了小孩就急著找男方?
這些年來世界上女權運動都是玩假的嗎?如果要採取法律行動就趕快啊!
拜託現代的女性多多有自己處理事情的能力好嗎?
怎麼會要男方負責呢?


這種事男女雙方都有責任要決定的,畢竟當初爽也是兩個人在爽的,不是嗎?

怎麼可以要女方自己決定呢?

現在就算女方決定了,男方因為不用受到身體上的傷害,所以賠償金錢方面也是合情合理,畢竟

女方拿小孩,要冒很大的風險(像是懷孕率降低,影響身心的後遺症和健康等等,至於這方面,男

方在身體上就不用承擔到這種風險,至少男方沒有拿到小孩後懷孕率降低,以及作完手術後的

併發症可能性),所以我覺得,男方應該要付全數的金額,以及負擔事後的調養工作和調養費

畢竟,當初爽是兩個人在爽,都享受到啦!金錢可以再賺得回來,健康卻是一輩子的,不是嗎?

既然作都作了,就不用再去後悔為什麼當初不好好避孕,想辦法解決之後的問題才是最重要的
舊 2006-12-02, 10:13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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