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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處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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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1
Talking

引用:
作者一本道
保留法律追訴權

到底有沒有這東西存在


沒有~那個是騙沒讀過法律的人,六法全書裡面沒有這一條,
這個名詞不知道哪位天兵記者想出來
只有你要不要告別人。
在電視上看到某某名人在法院按鈴告人也是騙人低,
如他只按鈴,沒拿告訴狀寫我要告哪個人,那就是作秀愚弄不懂法律的老百姓
要告別人就直接到法院裡面拿告訴狀,裡面寫你要告哪一個人,
這才是真正告某人。
舊 2006-12-01, 03:24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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