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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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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5
引用:
作者Astrocytoma
說得對
但是女方今天殺到新竹去找男方了
要他出來負責
我想找到他的機會不大
希望明天不要上社會板(一屍兩命?)
那大家就會看到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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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最杜爛的就是男的宣稱"不婚主義"就一副死樣子


這種爛人真是丟盡我們不婚男的臉 不過也別期望這傢伙能怎麼負責。
現在這種態度,跟這種貨色結婚等於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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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舊 2006-11-28, 09:50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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