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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oo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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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你跟他之間沒有正式契約存在
光憑mail來往~效力還待商榷
口頭約定就更不用說了(除非你有電話錄音)
要轉讓給債權公司...
那你應該是要先找到有人願意接你的case吧...
不然...一切只是"論壇"上談兵~"白搭"
舊 2006-11-28, 09:4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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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ood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