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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sky0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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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
引用:
作者天毅
讚美一個人何必用詆毀另一個人的方式
莫名奇妙


認同! 個有所長!
這樣比較的平衡點在哪?


選你所愛的 ,愛你所選的。
舊 2006-11-27, 04:5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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