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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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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5
引用:
作者班主任
沒錯
去法院訴請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一事
看找律師還是找法律服助基金會吧

至於小孩留不留
請那位女的想清楚
就算"把拔"抓回來了 也肯負責了
那也不代表女生就會輕鬆
生小孩容易 養小孩可辛苦啊.....


過來人留........


過來人?
難道班主任失蹤這麼久還疑似帶走補習費跑路,就是去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
不婚教三大指導原則:

投降輸一半
退一步海闊天空
禁止相親聯誼
舊 2006-11-27, 12:45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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