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建議把文章修改期限, 適度放寬!!
瀏覽單個文章
edw26487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250
沒什麼差
文章送出就是要為自己的文章加以負責
至於想增文的
直接加在下面就可以了
反正會看的你擺兩個不同地方他也會看
不會看的就算你弄成一整掛他也是不會看
至於遭人檢舉
我覺得偷按紅十字比較有用
在上面寫要送紅十字的通常對方都不太會死
偷按但不要說的看起來成效比較大...XD
2006-11-25, 02:07 PM #
49
edw26487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dw26487
查詢edw26487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dw26487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