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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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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mpt
所以最重要的
是要先樹立規則與重罰制度
讓駕駛人願意遵守規則呀


這就牽扯到理想面與現實面的問題了,理想狀況下,大家都願意依循著一定的規範前進,那這些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會有這些問題的出現,就是因為有部分不願意照著這些規範的人所造成的,輕則違規者自己承擔事件發生所造成的後果<--那我會說那是活該,重則像這次的事件造成他人生命受到威脅。為了避免受到這些違規者所帶來的傷害,我們是否應該採取一些措施來保護自己?而重罰制度是一定要的,然而,要多重才有效?當然對於多數人來講,重罰是有達到一定的規範功效,但是,就是有些人不鳥這些法條,例如現在對於酒駕重罰,但悲劇還是經常上演。解決的方法有兩種,積極面&消極面,積極面就是勸導這些少數人守法;消極面就是藉由一些安全措施保護自己(就是我所謂安全性的改裝、自保性的改裝),哪種比較容易達成,應該明眼人都可分辨!有人說,那就再重罰則阿!我覺得這是不切實際的,因為重罰確實會有一定效用,但只要有少數人不遵守,因為其疏忽造成他人傷害,那吃虧的確是奉公守法的老百姓,所以我覺得適度的車輛改裝,只是消極的保護自己的措施罷了(沒辦法中的辦法)!
至於那些逞兇鬥狠的改裝車是應該取締的,不過取締的項目是像我前面說過的,是不恰當駕駛行為,不是因為他開的是改裝車。而改裝的安全性鑑定,就像之前說的,必須有專業的鑑定機構去進行相關程序與鑑定。而大大質疑,其可以藉由收賄來打通,造成危險改裝車在路上流竄,這點就必須靠聰明的管理人才來制定其內部的管理規章,來杜絕這種違法的行徑,我承認就算有多完美的管理辦法,還是無法100%杜絕這種不法行為,但是,你覺得這就因該否定這個機構存在的意義嗎?就像我舉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如果少數警察有不法行為,是否就要否定警政單位存在的意義?
雖然藉由改裝來保護自己,這是一種消極的辦法,且無法斬草除根,但這是在台灣人民能100%遵守交通規則之前,所能想到保護自己的方法了,當大家都能守法時,改不改裝也不是什麼問題了,是嗎?
舊 2006-11-25, 12:28 PM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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