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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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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引用:
作者chlang
不過目前台灣的色情部分, 執法似乎標準也很亂....

上次不知道哪邊看到的新聞, 小書攤擺了 "合法出版的漫畫" 也被當成 "散佈猥褻作品" 之類的理由抓起來.....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i20060703121548

這種的會被抓,大多數是因為無視管區的"暗示"啦......

以出租店來說,現在呈兩極化發展
一堆戰戰兢兢,絕大多數18x的書都不敢擺的店,往往因為一兩本漏網之魚被辦
或是管區三天兩頭上門說收到檢舉blah blah;被搞得經營不下去而倒掉
反倒是大喇喇擺出來的,警察都不管滴
執法標準一點都不亂;看有沒有孝敬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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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舊 2006-11-24, 07:1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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