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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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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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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不知道要說什麼....
路肩再怎麼樣也不是用來超車用的,用路肩超車其實就是"明顯的故意違規"!我認為如果因此肇事應該要
判刑法才對(傷害罪或蓄意殺人).另外用路肩下交流道也是超級沒水準!人那人家排隊的都是笨蛋?還是
這些人稅繳比較多有特別待遇?? 常看到二分鐘前一台車從路肩衝過去,二分鐘後就看到這些白目停在路
肩被警察開單.經過我都會開窗戶叫好,真是太爽了!!!

高速公路上下班也開了十年,最有效率最快的開車方法是看清路況判斷前面車陣動態再適當切換車道,
而不是亂鑽或走路肩超車,沒做好判斷前亂鑽只會不小心鑽到車陣死角出不來.一個月總會遇上幾次有熱
血駕駛的車一路狂鑽,我順順的開,沒多久我就超過那台車的事發生.也是看了快要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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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Po文破千篇......
舊 2006-11-24, 09:20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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