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客
|
小弟原先在某個知名日商公司就職...
由於是約聘人員,雖然薪水待遇都還不錯
但是礙於"約聘"所以,想跟換跑道....
搜尋104發現,有個不錯的網管職缺,公司規模
嗯~說真的,是有點名氣,所以當時我就丟履歷了...
隔沒多久面試然後通知上班...蠻順利的?
我離開了日商公司...來到了這家X皇X家連鎖餐飲
....的總公司資訊部
滿懷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來這家公司
一進來後,說真的我在網管方面真的學到蠻多的...
因為我本來會轉換跑道,到這家公司其中的原因也是因為我要"學習"
所以公司的奇怪制度我到還是不會覺得怪...
當時因為我是這家公司的員工
所以,我常帶我家人親友到各分店去吃公司的餐點
這也是合理的,因為我有向心力,我想把公司的餐點介紹給我所認識的人
但是我卻慢慢發現這家公司醜陋的一面
突然有一天,老闆說要每個人都去認養一家店
也就是說要一個月去4次,吃東西,然後要寫評核表
說是評核其實應該是幌子吧,因為有員工價的餐點
也是蠻貴的,要花自己的錢去吃,如果沒交評核表要扣績效
這...啥歪理...我一個月才多少錢薪水,也不想看看你們賣的多貴
結果還好因為公司終於有抱怨的心聲,所以改為一個月兩次...
一個月兩次...還是一樣在A錢吧!!
讓我最覺的奇妙的是工作時數:
月休:6日+國定假日:11日+變時工時17.6日=總休假100.6日。
"變時工時17.6日"從哪來的??
其實是從中午休息時間,1.5小時算過來的,
上班時數7.5 確實勞基法規定少於0.5小時
變時工時計算方法:
365-83=286天上班日,每日上班7.5小時。變時工時每日0.5小時*282天=141小時/8小時=17.6天。
故變時工時調整,上班時間一年共17.6天。
但是今年少放4天,結果人事公佈,說4天要隔年1月發放日薪
這也就算了~~還搞個中午午休輪流當值日生(接聽總機電話)
哇咧~~這樣也凹~~一個月至少輪2次...3小時就無緣無故被A走
且加班不給加班費也不讓我們補休....這3小....
資訊部人員還要充當他的司機,他要去哪就載他去哪~
有一次載他去台中開會完,還要我載他去她朋友那邊喝酒聊天
晚上12點才回台南,想報加班....哀~想太多
直到現在我要結婚了(公司規定8天假)
老闆也知道我要結婚了,居然在這之前我被公司裁員
原因是因為公司虧錢,人事縮編....真是無言...
我知道公司虧錢,我也知道之前走的都是因為縮編...
但是想了一下為什麼是我的原因才發現..原來~~
1.我薪水比其他人員較高
2.我結婚八天假可省下來(連紅包都省)
3.少放4天的錢也可以省下來
4.特休也省下來
你生意不好不怪那些亂搞的店
你東西不好吃不怪那些店,烹煮的方式跟公司不一樣
跟產發人員研發出來的東西味道差那麼多....
客人吃了不好吃當然會生意差....
這些你不去改善,
你卻裁最沒有關係的資訊人員...有夠無言的~~
最莫名奇妙的是既然知道我要結婚還裁我~
有你的,為了省這些.......真是沒良心的老闆
且本月21日通知人事來說公司政策關係裁員,說上班到本月30日
我好像記得勞基法有規定通知後幾天才能裁員吧!!
這樣的話我能去勞委會申訴嗎?需要有什麼證明嗎?
希望大家能給我ㄧ條光明路~~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