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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車禍的標準程序?有經驗的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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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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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3
引用:
作者
aksvg
昨天晚上我才發生車禍,我車速40以內,還撞到一個路人,好死不死那個人是流氓
後來請警方來看,我沒超速,沒越黃線,但那個人是站在斑馬線,過失變我,而當時我的腳被機車壓到,我被其他人拖出來,還說我想逃
還被推打
後來到醫院跟警方,還有對方談了一下,我只要賠他醫藥費就好,昨天真衰
以後上路要更小心啊
你確定他是流氓??? 他是流氓只要賠他醫藥費就好,他混爽的嗎?
基本上撞到一個路人,你就理虧了,他還站在斑馬線上就算你車速10以內也不對。
2006-11-22, 12:1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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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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